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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申请

武汉光谷武术协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暂 行)

 会员是协会的基础。发展会员,做好会员注册和会费收缴工作,是协会管理工作中重要环节。协会是民间组织,其活动费用主要依靠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支持和资助。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会员按时主动交纳会费,体现出会员的组织观念,同时也体现出协会的凝聚力。
为了规范和推动中华武术的研究和交流等活动,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件的规定,在参考国内其他相关协会会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请本协会的会员遵照执行。
一、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1、普通会员:50元/人·年
2、外籍会员:100美金/人·年
(二)团体会员会费标准
1、专业性团体会员:1500元/年
2、非专业性团体会员:5000元/年
二、缴费办法
(一)个人、团体会员入会时需缴纳会员费;
(二)各团体会员须于每年5月1日至5月30日之间将下一年度会费交到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团体会员处汇总后上缴至协会秘书长;
(四)个人会员须于入会时一次性交纳当届(4年)会费,并进行有效登记,然后上缴至协会秘书长;
(五)离退休、残障会员可减免会费,但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后,予以减免。
四、会费的使用范围
1、用于中华武术工作的事业性经费开支;
2、用于各级会员组织举办武术比赛和有关活动的补贴性开支;
3、用于举办相关武术培训的补贴性开支;
4、用于对有突出贡献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予以奖励;
5、用于补充中华武术会员管理办公室的办公经费和制作会员资证用品等的开支;
6、用于与中华武术事业密切相关的其它开支。
五、会费的管理
(一)由协会秘书处协同管理,每年年底要向执委会和团体会员单位通报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二)为支持协会的工作,协会鼓励有能力的团体会员多交会费,并将对表现突出的团体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2013年4月1日以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竞赛、技术交流、技术咨询和服务,所有会员均要同时持“会员证”报名,否则不能享受会员待遇。
(四)协会将加强对会费的监督与管理,提高使用率,做好为会员服务的工作。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